刚过去的炎炎7月,或许会成为中国网络界应该永远记住的日子,因为在这个月里,中国首例网店偷税案一审判定,这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好日子”可能一去不复返了。
7月12日,半年逃税11万余元的淘宝网女店主张黎因犯偷税罪,被上海普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与此同时,被告单位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犯偷税罪,被处罚金10万元。
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在业内传得沸沸扬扬,特别是一些做着“网店老板梦”的年轻人对此事反响极大。
网上开店该不该缴税,该如何缴税,这些似乎已被众多“网上老板们”忽略的话题,又被提了出来。缴税是国家在商品交易中订下的强制性规定,交易纳税本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难道还需要讨论吗?不缴税就真能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吗?种种疑问在很多人的脑海中盘旋。
网店逃税已成习惯
近日,靠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发家的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云在成都网商论坛上透露,国家税务总局正高度关注国内个人电子商务交易的发展,已经对征税一事做过多次调研。
马云认为,国家应对个人电子商务交易实施免税政策,以扶持这一产业。他指出,美国和欧洲多年来对电子商务实行免税,使得欧美的电子商务产业迅速发展起来。而在今天的中国个人电子商务市场上,将淘宝网及易趣等交易量加在一起,到去年底也就是100个亿,如果征税的话,现在就是5亿人民币,这5亿对整个国家来说不算什么,但是会破坏整个电子商务环境。如果我们给电子商务交易三五年的缓冲时间,等到交易量上到1000亿元~2000亿元再征税,整个结果就会不一样,对国家有好处,对产业也有好处。
对于马云的观点,有人提出了异议。如果按照马云的逻辑来推断,我国大多数行业和产业都应该是免税的,毕竟我国目前还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很多产业都在国际上不具备竞争优势,例如,文化咨询产业、信息产业甚至包括很多的重工业都处于生产改造期,国家是不是都应该对其施行免税?
不过,马云的观点也代表了网上交易者的一种普遍心态。长久以来,很多人似乎已把网店当成了“偷税”的天堂。
在众多网络交易平台上,一般的交易流程是:申请卖家账户-进货-拍照-上传商品信息-缴纳商品登录费-回复买家留言-邮件确认交易-收款-发货-缴纳交易服务费。这是一单交易的完整过程,而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缴纳税款的环节。
另外一些大型的电子商务平台,也没有针对交易纳税的规定,通常只是提醒商家应按照国家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税款。而实际上,网络交易的买卖双方(尤其是个人),也几乎都形成了回避缴税以降低各自成本的共识:不要发票。
对于全国首例网店偷税案一审判定,上海一名知名财税律师得知案情后表示:“在我国,其他交易方式也存在普遍偷税问题,网络偷税受处罚有点像买彩票中奖,不缴税非常普遍。”
这让记者想起了多年前的中关村。
中关村曾经的尴尬
中关村是一个大型的电子商品集贸中心,更是全国有名的高新技术研发基地。然而,IT圈里的很多人更知道,也就是这个中关村,曾经是“电子假货”的交易中心,其中更充斥着各种商业欺诈。其原因也正是大多店铺不在工商与税务部门登记办证导致的市场混乱。
在中关村已经工作了十几年的张先生,现在是一间电脑维修店的老板。1996年,张先生刚到中关村工作的时候,在一家电脑公司攒电脑,后来开始从事电脑的销售。随着张先生对中关村市场了解越深,对中关村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就越有感触。
张先生说,以前,由于在中关村大家习惯采用先放货后结算的营销模式,市场管理不规范,商业诈骗事件非常多。曾经有一家电脑公司,在一个月内采用多方调货,暗地里采用低价现金倾销的方式,诈骗2000多万,携款逃跑。最后发现店主用的是假营业执照。
张先生还说,除了商业之间的欺诈,中关村更是假货横行。
以前,CPU可以超频的时候,连CPU都有假的,更别说其他让外行人难以鉴别的主板、显卡、声卡、内存等产品了。什么MP3播放器、手机存储卡、数码相机存储卡等更让人觉得眼花缭乱,难辨真伪。
张先生认为,之所以出现混乱局面,是因为原来的市场一直比较自由,鱼龙混杂,很多店主在市场里租用摊位后,随便挂个牌子就开张了,没有工商注册,也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市场管理部门只管收房租,却并不监管店铺,导致有些店主违法经营。
不过,现在的中关村市场好多了,其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了对中关村店铺的管理,制定各种措施要求店铺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当大多数中关村的企业进行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等级后,市场秩序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商业欺诈案少了,售假货的店铺少了,就连中关村里一些店铺的售后服务态度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自由与规范之间
张先生认为,如今的电子商务市场就面临着与中关村相似的尴尬局面,全国首例网店偷税案的一审判定,或许正是国家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开始。
对电子商务比较了解的人都知道,“网店纳税”一直处于“灰色地带”,民不告,官不究。但是张黎案首开先例对于偷税的网店老板实行司法制裁,可以看作是司法机构对于这一“灰色地带”的明确表态。
网络交易的征税问题不是一个新问题。在电子商务刚刚起步的2000年,一些具有“先见之明”的人士就提出网络交易的征税问题。然而,网络征税技术上的困难,法律、政策的缺失以及网络交易量的微不足道,使得电子商务的征税成为纸上谈兵。
针对这种状况,2001年,时任财政部部长项怀诚提出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五条政策建议,其中第五条是:本着有利于网络经济发展、简化税收征管和公平税负的原则制定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五年过去了,由于网络征税技术上的困难等原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相应的规定出台。事实上,恰恰是这一领域的政策真空,给了电子商务这一新生事物“超常”发展的机会。
网店成为逃税天堂
许多人在网上开店除了扩大经济收益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网上开店成本低,没有店租、装修等费用,程序也很简单,网站只需要用户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进行实名认证,并提供10件以上的商品上网,一家网络店铺就可以开张。
据大连电子商务联盟的不完全统计,不包括大企业卖家和个别非专业个人卖家,目前大连经营网店的卖家已达万人左右,其中淘宝网上大连卖家就占了5000多人,大连本地交易论坛及电子商务网站上的卖家分割了另外的半壁江山,而个体卖家进行网店工商注册的比例竟不到一成。
由于大量的个人店主没有完成工商注册,网店经营也造成了税收上的难题。尽管一些网站也贴出了提醒,“用户应按照国家的税收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税额”,“用户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淘宝网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但是根据调查,网络店主都承认,这样的条款他们根本就不看。
大连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声称,按照规定,个体经营者应该按照交易额缴纳4%的增值税,这同样也包括网店的店主们。但目前对网络店铺征税存在着技术上的监管难题。相关人员粗略算了一笔账,按照每个月平均2000元的交易额,大连万家网店经营者每年少缴纳的增值税一项就近千万元,网店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逃税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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