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是2008北京奥运会独家互联网内容赞助商,承担了奥运会官方网站的建设。
但是,张朝阳认为,中国体育代表团所有成员在奥运会期间的行为涉及到互联网的时候,只能在搜狐;而奥运赞助商如果想在互联网上体现奥运主题,只能在搜狐上投放广告。这难免让人觉得过于“霸道”,或是一种“买”来的垄断。况且“只能在搜狐上投放广告”现实吗?更不符合奥运精神。
眼看着各家企业对明年奥运广告投放计划即将启动,不愿看到搜狐“一家独大”的其他网站集体动手,一场奥运网络广告大战一触即发。为此,以往老死不相往来的新浪、腾讯和网易三大门户网站成立了“奥运报道联盟”,着手共同组建奥运采访团队,共同报道奥运。 业内普遍认为,其矛头直指搜狐。
“奥运报道联盟”是中国网络媒体在奥运报道方面的首次大规模合作。三家网站的负责人表示,这个联盟是开放的,欢迎其他任何网站加入。
搜狐网副总裁陈陆明解释,奥运会的全球合作伙伴是可以在其他网站做广告的,但由于北京奥运会的相关合作厂商只具有在中国合作奥运会标志的权利,因此只能选择在搜狐投放与奥运相关的广告,在其他网站投放广告则不能使用与奥运会相关的任何标志和品牌。
对此,结盟的三家网站均不以为然。“没有相关法规规定只有搜狐能够经营相关广告,这件事也并没有得到北京奥组委的确认。”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峰表示,相关的权益都有明确的规定,奥组委将严格保护赞助商的各项合法权益,具体的权益纷争则需要一一界定。
据新浪高级副总裁、总编辑陈彤透露,目前TOM在线已经确认将加入这个联盟。
(责任编辑: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