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庭围绕法庭开庭审判,利用计算机网络、AV集成、多媒体、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和产品,为书记员、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等参与诉讼提供辅助支持,为法庭举证示证提供多种展示平台,为完整、详实记录庭审全过程提供多种记录手段,为法官开庭审判提供方便、快捷的集中控制功能,从而达到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记得完整、用得方便的效果。
数字法庭目前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代数字法庭以法庭活动通过监控系统进行庭审监控并伴有少量证据展示设备为典型建设,例如:实物展台、录像带播放器和投影机等。
第二代数字法庭(也称智能法庭)出现了专业的庭审视频采集设备和更丰富的电子辅助设备,包括语音系统、DVD刻录机和等离子大屏等,甚至某些法庭配备了集中控制设备,实现了书记员通过软件对法庭所有电子设备集中控制。
第三代数字法庭是基于“庭审活动是案件审判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活动”这一理念而设计的。在第三代数字法庭,庭审需要利用在立案、庭审前准备过程中已经采集的案件信息,在开庭过程中对各类证据的质证、采信情况以及庭审笔录、庭审录像都是案件审理合议、审委会讨论的重要参考依据,这些信息需要与案件审理信息密切结合。同时,庭审视频信息还可以为法院队伍建设、法官学习和质量考核等提供依据。(责任编辑: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