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因素
如果说上述几点是中小物流企业面临的内部难题的话,那么,缺少自主权、融资困难、政府监管力度不够等则是中小物流企业更难克服的外部难题。
有相当一部分中小物流企业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体制非常落后,企业没有自主的决策权和经营权,所有的决策以及经营活动都要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管制。以省(市)级物流主管部门为例,对物流的管理就有经委、外经委、计委、交通局、港务局、贸易局、物资局、海关、铁路局、民航总局等,物流企业至少同时受到3至5个部门的监管,这大大地制约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与决策权。
此外,我国政府还没有一个负责中小企业政策制定、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的机构,使得中小物流企业从一开始就缺乏政府有效的指导、缺乏独立的政策体系。中小物流企业要在缺乏政府指导的宏观环境中去改善企业体制,显然是非常困难的。
缺乏资金一直都是困扰中小物流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据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司统计,目前中小物流企业在融资方面非常困难。从现有的融资方式来看,中小物流企业仅选择了其中的两到三种,80%的企业选择银行贷款的方式,17%的公司是靠企业积累的自有资金,然而却很少有企业采用例如“与国内企业合作、联营”、“与国际企业合作、联营”等比较好的融资方式。从融资的稳定程度来看,有将近40%的企业没有稳定的融资渠道。从融资的效果来看,也有一半以上的企业对现有融资效果不满意。
业内人士认为,中小物流企业融资的主要困难依次是自我积累与发展能力低、缺乏有效的担保形式、缺乏可靠的信誉以及缺乏稳定的融资渠道。
从政策层面上看,目前政府对中小物流企业是有很大的政策歧视的,一直以来,政府都比较倾向于给予大型物流企业、国有物流企业更多的政策倾斜,无形中忽视了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这使得中小物流企业特别是国有中小物流企业在与大型物流企业、不同体制下的同类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政府职能部门的观念陈旧、行为不规范、服务意识淡薄等行为都严重阻碍了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
从法律体系建设方面来看,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进一步制约了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物流法。当然物流行业需不需要一部自己的法律,这还有待讨论。但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对于整个物流行业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中小物流企业的影响也是不可小视的。缺乏健全的法律体系,相关的执法部门无法可依、执法不严。对珠三角地区的一些中小物流企业进行调查发现,企业对执法部门最不可忍受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乱罚款等。
市场秩序的不规范导致了物流市场的混乱,妨碍了中小物流企业的公平竞争。首先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行业协会的限制,使得进入物流行业的门槛过低。只要符合工商管理部门的注册资金的要求,不管是否具有相当的设施设备或条件,都可以注册成为从事物流业务的公司。这使得很多中小物流企业只有少量的资金就开始从事物流业务,一旦需要投入资金建设物流设施设备,这些企业就开始缺乏资金,运转困难。其次,在低端的物流市场(主要是中小物流企业竞争市场),由于中小物流企业鱼龙混杂,资质水平参差不齐,造成了严重的过度竞争、恶性竞争。例如在短途运输市场,各物流公司为了争夺市场份额,纷纷降低运价,导致整个运输市场低迷,运价低于成本,很多中小物流企业只能靠超载来维持生存。据了解,一辆20吨的货车将35吨的货物(超载75%)从深圳运往珠海的运价仅为880元,而其中路桥费、油费加起来就有550元之多,即使不用扣除其他成本和费用,企业的利润也仅300元。
看来,中小物流企业的现状确实令人担忧,照此下去,大部分的中小物流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中小物流企业该如何完善自我,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T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