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9日,消费者期待已久的商业银行全国范围内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的开通,并没有给消费者带来太大的惊喜。过高的跨行手续费让消费者对这项业务的价值大打折扣。
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指的是储户持存折可到加入了中国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的各银行存取现金、转账和账户余额查询,帮助消费者解决在不同银行间小额转账难的问题。
但是,由于央行规定,通存通兑手续费可由受理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确定,因此各行手续费标准不一。从后来实际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对通存通兑所制定的收费标准都远远高于通过ATM机或网上银行来操作的费用。
首先,跨行通存通兑本身植根于小额支付体系,其服务对象是以普通居民为主的公众个人消费者。央行也曾在相关会议上表示:跨行通存通兑将主要用于企事业单位给在不同银行开户的职工发放工资、市民在各家银行缴纳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以及缴纳税款等各项个人中间业务。央行规定跨行通存通兑收取的费率市场化,其宗旨是为了促进银行间的竞争,以使费率的制定更趋合理化,为市场受众所接受。然而,从各行实际制定的费率水平和结构看,目前的定价无疑偏高。跨行通存通兑为储户节约的是往返于不同银行间的路途成本,如果银行收取的费用大于这个成本,储户将宁可自行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而不愿就近到其他银行通存通兑。
其次,从服务程序看,跨行通存通兑分为事前的申请程序、事中的柜面服务程序和事后的监管程序,其中与大众密切相关的主要是前两个程序。从事前申请看,客户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开户银行申请开通该业务并签订业务协议,开通后客户将获得一个12位数的支付行号,以后到其他银行跨行通存通兑时,必须提供这一号码。相对以往使用借记卡与密码结合的ATM转账方式看,12位数的支付行号不论是便利性还是安全性,都不占优势。
专家认为,如果储户拿着A银行的存折到B银行的网点去存一大笔钱,A银行因此可以获得资金发放贷款,因此,如果完全让储户来承担跨行存款的交易成本,对于储户来说不是很合理的。
一项银行创新业务的生命力,在于其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便利性或费用的节省,当然最受消费者欢迎的是两者兼具。跨行通存通兑要想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应考虑从程序便利性和费率降低两方面突破。2008年,我们不能排除全国统一的手续费标准出台的可能。(责任编辑: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