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工作,是对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以及重建工作的总体概括。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河北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先后颁布、实施了《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河北省地震监测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分类》、《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防震减灾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局面在全省已基本形成。
监测预报能力明显提高。随着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目前,我省已经基本形成了数字化、网络化和现代化的多种观测手段相结合、专群协作的地震观测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我省绝大部分区域1.5级以上地震的监测能力和5至10分钟内的速报能力。
河北省开展了地震危险性评价、地震烈度小区划、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城市活断层探测、农居防震保安等地震预防工作,积极主动地服务于全省经济建设。尤其是为曹妃甸、京唐港、省疾控中心、高速公路建设以及核电选址等近千余项工程项目的建设场地进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了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标准。这些工作为城乡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地震紧急救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已初步形成,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逐步完善。同时,我省已基本形成了全社会参与的地震应急和紧急救援的动员机制。特别是石家庄市在全国率先组建了第一支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石家庄市联盟小区志愿者队伍。今年8月,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也将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省地震紧急救援工作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目前防震减灾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地震预报成功率很低,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二是全社会防御地震水平仍然很低,很多建(构)筑物达不到抗震要求,存在隐患。三是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尚待提高。今年,省政府提出了我省防震减灾的工作目标,即:到2020年,我省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河北省地震灾害严重。新中国成立后,发生过邢台、唐山、河间、张北等严重地震灾害,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要努力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按照《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要求,统一规划,科学合理地设立和建设地震监测台网。特别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其地震监测台网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监测密度和监测能力。
切实提升地震综合防御水平。加强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管,切实保证我省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提高城市次生灾害的防范能力。
进一步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地震灾害保险、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机制。同时要建立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备案和检查制度,加强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和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进一步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织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地建立覆盖城市社区的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地震灾害救助的社会力量,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在城市广场、绿地、公园和已有人防工程等场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难救生设施,拓展城市防震避险空间,完善地震应急支持保障系统。(责任编辑: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