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业的信息化建设将在2006年迎来新一轮的“加速度”,在这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通过法律与标准的制定来保证信息化的健康发展,才更为重要。
2006年国内银行业将全面向外资银行开放,国内银行将面临外资银行的强有力竞争,在这种大形势下,国内银行有着求新求变的强烈需求。
与此同时,银行业对信息化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国内银行像现代商业银行的转轨尚未完成,金融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内部集成和业务流程重新设计的阶段。2005年国内银行总体上已经跨越了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阶段,年度IT投入趋于平稳。
中国各商业银行初步构建了行内统一的计算机数据系统平台,提升了核心竞争力。不仅统一了主机技术平台,提高了生产运行管理的水平,还为增强业务创新和竞争能力、深度开发信息资源、加强集约化管理提供了最先进的技术平台。目前,中国银行业已拥有大型计算机系统近300台套,中型计算机系统近1500多台套,小型机近2200多台套,各类服务器约14万台,pc机约50万台,银行终端约40万台,自动柜员机约5万台,销售点终端约30万台,自助银行近2000家。
中国各大商业银行基本完成综合业务系统的推广,初步建立了统一的业务应用平台。电子银行技术逐步完善,满足了金融市场创新需求,推出了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形成了新的业务优势。创建了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企业银行、自助银行、手机银行等多种产品功能完善的电子银行体系。
法律与标准随行
2005年4月1日,在经过了多年的期待之后,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开始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不仅将为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将为金融信息化的推进保驾护航。
实际上,金融信息化的建设不仅是金融企业自身的变革,更是整个金融系统信息化基础环境的建设,这也正是金融信息化进程需要法律与标准随行的根本原因。金融业是一个信息密集的行业,而金融企业的发展不仅仅依靠自身,更需要整个行业,甚至整个社会良好的信息化软硬件环境。
风险管理创新
2005年金融业的另一大热点就是在风险管理的创新。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在加强风险管理上,很重视风险管理制度的创新,强调产权制度、结构治理以及信用环境等对改善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但政策制度、理念文化的改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短期内很难见效。而信息技术快、新的特点,能很快提升风险管理的水平,最基本表现就是对操作风险的控制。在数据大集中之前,由于信息分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等原因,导致银行对分支机构的风险控制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对操作风险的控制也常常流于形式。总行与分支机构在信息上存在种种不对称,加大了总行风险管理的难度。
防范操作风险仅仅是信息化创新在风险管理领域最初级的应用,只有真正建立起全面风险管理的信息体系,才能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各种风险的发生。在数据集中的基础上,信息化的风险管理也将更加成熟,而风险管理创新,必将成为银行后大集中时代信息化发展新的增长点。交行正在积极推进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去年启动了内部评级系统的建设,目前已经进入了数据的采集和建模的阶段,不久,这套系统将成为交行风险管理的又一工具。(T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