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中国网民数已达到2.1亿人,其中有4640万人使用网络购物,占网民总数的22.1%。不难发现,“网购”已经逐渐成为我国众多网民的消费方式之一,可随之产生的各类纠纷和投诉也日益增多,但国内在“网购”相关方面的服务规范尚处于空白。
正是基于这种庞大网络交易群体的存在,也为了进一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商务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起草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意见回馈的截止日期是5月11日。
据悉,两部规范均对电子交易平台的设立,以及商户和消费者的真实身份提出明确要求。其中《网络购物服务规范》中规定,网络购物交易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必须使用真实身份,包括真实的企业信息和个人信息,对于企业交易方,还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等以供核准查询,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殊业务许可证以及真实的实体经营位址和联系方式等。而在交易的过程中,交易方也必须使用真实的身份信息,如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于这些意见,网民反响不一,不少网友认为作为买家的一方,用实名交易并无必要,且存在诸多不便之处。但大部分网民还是希望卖方能做到实名制、有第三方监督,以营造透明、诚信的网购氛围。(责任编辑:朱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