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组建独立团队
面对流金淌银的采购市场,有的IT厂商建立起了独立的采购团队,专攻目标市场,形成采购方面的集中优势。比如成立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市场总监任组长,大客户经理、客户服务部等相关部门为组员,开会确定分工和进度安排,责任到人。让他们的投标活动规范、高效、有序地展开,大家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业精于专,减少出错率,提高中标率。某些厂商每天都会安排专业人员到各类专业招标网上寻找采购信息,收获不菲。
其实CIO也不必视其为洪水猛兽,为了避嫌一味回避,不接触投标方,因为这类IT厂商对市场信息和产品的把握是非常准确的,CIO可以通过他们获取更广泛的意见,但要保证自己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4. 联合投标
在越来越密切的经济一体化格局下,单打独斗的竞争方式和观念日益显现出诸多不足与劣势,在技术含量高、资金资源较为密集的IT项目投标中,投标方常采用和优势企业强强联合的策略组成联营(合作)体,实现优势互补,可以大大提高中标率,同时获得最好的项目收益。因此当一家IT厂商实力不足,或投标风险较大、难于确定时,在采购投标中常对外实行分包,选择分包商,由几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并签定联合协议,以一家企业为主体进行投标,中标后按照协议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商定方案后同时进行实施。
比如一家政府单位招标办公自动化建设,不但需要OA软件,同时也需要考勤机、PC机、打印机等整套设备的提供,这单凭OA商一家之力可能无法做到,也难于中标,就会出现OA商与耗材商串联投标的现象,不管招标方最后取谁,大家都是赢家。
5. 欲取先予
有的投标方主要以低价优势取胜,不惜价格大战“摧毁”竞争对手,即为了占领某一市场或为了争取未来的优势,宁可目前少盈利或不盈利,或采用先亏后赢法,先报低价,然后利用长期收取服务费等方法获利。为了顺利胜出,某些厂商甚至提供超出投标文件服务条款要求的售后服务,例如提供周边设备、延长服务时间等,以获最终的认可。
某些实力强大、资金雄厚的IT厂商有时会采用此法,但要求IT厂商拥有很强的风险掌控能力。
此种方法被形象地称为“放血法”,价格低诚然是好事,但CIO们则背上了更加沉重的责任,要督促项目保质保量地顺利完成,还需要在后续的服务中做好充分协调与监督工作。
链接:协议供货商需履约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是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中央国家机关为倡导并建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确保协议供货投标承诺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与中标供应商签署的框架协议,成立了市场行情调查组,设立专人专岗进行协议供货价格的监管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规定各中标供应商登录协议供货管理平台,认真核查协议供货产品和选配件的价格,并及时在系统中对协议供货价格和机型配置等进行更新。相关条款规定:
(一) 协议供货价格应低于投标货物制造厂商总部给予最高级次分销商的提货价;
(二) 协议供货价格应低于同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给予同类型协议供货项目的供货价;
(三) 协议供货价格应低于投标货物制造厂商在近半年内参加同类型的货物公开招标项目(相当于120万元规模一次性供货,非协议供货项目)的实际成交价;
(四) 核对中标机型的配置及公告信息,做到公告信息真实准确,对于已经停产的机型应及时申请摘除。
(责任编辑: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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