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后,信息化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日益显现出极为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信息化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国家综合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中心利用国家间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信息化水平测算方法,在收集大量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对世界30个主要国家(地区)1999-2001年信息化水平和发展状况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显示,2001年瑞典信息化水平总指数居世界30个国家(地区)首位;我国信息化水平在30个国家(地区)中居第27位,属于信息化水平较低国家。报告同时分析指出,政府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是信息化水平发展的根本;而一系列具体的配套法律措施的出台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投入直接决定着各国信息化水平的高低。
2001年世界30个国家(地区)信息化水平总指数测算结果表明,各国和地区信息化水平差距较大,发展极不平衡。按2001年信息化水平总指数的得分,世界30个国家(地区)可分为如下四类地区:第一类为信息化水平最高国家(地区),包括瑞典、美国、新加坡3个国家。其信息化水平总指数得分在75分以上。2001年这3个国家的信息化水平总指数平均得分为75.8。第二类为信息化水平较高国家(地区),包括荷兰、芬兰、丹麦、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香港地区、新西兰、日本、德国、韩国、法国12个国家(地区)。他们的信息化水平总指数得分在60-75分之间。2001年这12个国家(地区)平均得分为70.8。此类国家信息化水平相当于第一类国家(地区)的93.4%。第三类是信息化水平中等国家(地区),包括西班牙、意大利、波兰、阿根廷、马来西亚、俄罗斯、墨西哥、巴西、委内瑞拉9个国家。他们的信息化水平总指数得分在40-60之间,平均得分50.6。其信息化水平相当于第一类国家(地区)的66.8%。第四类是信息化水平较低国家(地区),包括菲律宾、泰国、中国、斯里兰卡、印度、巴基斯坦6个国家。其信息化水平总指数得分在40分以下,平均得分为28.3。其信息化水平相当于第一类国家(地区)的37.3%。
从2001年构成信息化水平总指数的五个分类指数来看,五个分类指数的第一位均为信息化水平排在前十位的国家(地区)。中国香港地区、荷兰、美国、瑞典和新加坡分别在信息资源指数、信息基础设施指数、信息化人力资源指数、信息技术普及与应用指数和信息产业指数方面排在第一位。
测算结果显示,信息基础设施指数中领先国家和落后国家的差距最大。1999-2001年,信息基础设施指数中居首位和末位的国家,其指数值分别相差12倍、10倍和8.5倍,在各分类指数中首末位差距最大。这表明,目前信息化建设中数字鸿沟问题,突出体现在信息化水平落后国家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上。
在信息技术普及与应用方面,位居前十位的国家间差距越来越小,表明随着信息化发展到了一定的高水平,信息技术应用普及到了一定程度,信息技术应用就不再是各国信息化水平差距的主要方面。
此外,各国在信息产业发展指数上得分都较低。在1999-2001年三年中,居首位的新加坡在这项指数上的得分分别只有62.9、64.0和64.9。这从侧面表明,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律、金融、社会信用、教育和科技进步等各个层面的配合,加大投入或是制定政策支持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看到结果的。另外,信息化建设对各国都是一项崭新的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的效率、人力配置的得当程度、分配在各项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关系都需要时间摸索。
在信息化指数排名前十位的国家(地区)中,北欧和北美国家共有5个,占据前十位国家的一半。报告认为,北欧和北美国家的信息化水平高,是与这些国家对信息化的政策倾斜和大力投入分不开的。分析表明,政府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是信息化水平发展的根本;而一系列具体的配套法律措施的出台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投入直接决定着各国信息化水平的高低。目前,亚洲国家(地区)政府已经充分意识到了信息化建设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并且通过不断扩大投资,来缩小和世界信息化水平领先国家的差距,减少本国和地区因信息化建设暂时落后给国民经济和国家竞争力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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